“面子学术”——给“假学术”换个高雅的体面的学术化的名词/龙城飞将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6 18:50:02   浏览:816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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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子学术”——给“假学术”换个高雅的体面的学术化的名词

龙城飞将


  “面子”这个词是中国一个古老的词汇。它本来的含义是人在社会上的地位与形象,“人活脸面树活皮”是也。到了西方,经过一些人们的研究,“面子”的含义就演化为人际关系。西方人可能会把它理解为礼貌原则、礼貌策略或者相类似的某种现象。西方人很难理解,为什么同样一件事在不同的人身上发生就会有完全不同的结果,这就是面子这个看不见的手在起作用了,这就体现了东西方的文化差异。“面子”再出口转内销回到当代中国,它又被赋予了新的含义,“虚假”。面子工程,是假工程,豆腐渣工程。面子政治(雅典博友一剪梅语),是假政治,假政绩。面子经济,是大学生为了求职而进行整形、美容,做足“面子工程”,从而拉动相关产业的现象。面子文人,如孔已己,他可以承认“窃书”,但不承认“偷书。
  近来在讨论真学术与假学术的过程中,许多博友发表了好的意见。其中雅典学园博友雅典之异邦人给我留言说,假学术说到底是一个面子问题。这又给我一个启发。是呀,我为什么这么直接批判假学术呢?为什么没有想出一个既体面又使大家都感到说出真理的方法呢?
  “面子”的最新理论启发了我。我们完全可以给假学术起一个高雅的体面的学术化不伤别人颜面的名词,这个名词就是“面子学术”。
  首先声明,这不是我的发明创造,是社会发展的语言已经有了这样的表述。其次是博友雅典之异邦人给我的启发。
  所以,“面子学术”可以作为假学术的代名词。

面子论(假如无耻有极限的话)(节选)
  http://baike.baidu.com/view/1741185.htm?fr=ala0_13
http://blog.sina.com.cn/macropeng
  
  面子,是丰富的中文词汇里的一个古老的概念。中国的历史有多长,面子的历史就有多长。面子出现的初期,由一句古话“人要皮,树要脸”可知,就是每个人都希望在人前能被“尊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面子的含义范畴大大扩张了。古时,历代士子考取功名后,都要衣锦还乡,祭祀祖先,这样就使全家族都大大的有了面子,如果家族中有多代人都可以考取功名的话,那书香门第,这个很受人尊重的词就可以安在这个家族头上了。
  但随着时间的推进,面子这个词似乎就不那麽单纯了。古时,地方上的乡绅是顶有面子的一群人,这批人多出自书香门第。他们可以和朝廷正式任命的官员平起平坐,可以代收钱粮,遇有不安份之农民,可以一张片子送衙门里去。这样面子带了巨大的经济利益,那也就开始了面子的腐化堕落。
  进入近代以来,面子越来越多地被人提起。当官了,有面子;被上司夸奖,有面子;升官了,有面子;当军官了,有面子;当军阀了,有面子;当督军了,更有面子;当上大总统了,最有面子。于是乎,硝烟四起,战火纷飞,城头变换大王旗。谁打胜了,面子争到手了,那地盘,钱,枪都拿了过来,对方的美妻娇妾也不妨笑纳。
  有人说这都是上层人的事,没错。一般人也有自己的面子,以前到戏院看戏,大部分人是不用买票的,为什麽呢?因为他们有面,有是警察的,有是官员的仆从的,有是地痞流氓的等等。
  还好,新中国开国以来,毛主席带领大家不务虚名务实干,这股面子风被压下去了。
  进入改革开放以来,又刮起了另一阵面子风。有钱了,买大奔,住别墅,包二奶,养番狗。手上要带十个戒指,手表都要劳力士的,一戴就两,你要是空着根手指头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为啥?有面啊!
  综上所述面子的发展史是从“尊重”到“尊严”到“荣耀”到“权威”到“利益”到“虚荣”到“权势的较文明的说法”。

一剪梅:“面子政治” 2008-07-06
http://www.yadian.cc/blog/41069/

“面子政治”这个词,鄙人没查阅过,是不是一剪梅的首创?反正前些天给网友们留言时,提到这个词汇,还是很自豪了一阵子……
人生在世,皆好面子,乃是一种不争的事实……但问题是,因为喜好面子,而无所不用其极,刻意建造什么形象工程、窗口工程、面子工程,就显然物极必反、事与愿违了。
  比这更重要的是,面子政治问题。任何政治,归根结底是政府管理社会的活动。为什么政府要管理社会?因为人们之间需要交往,而交往活动需要合法地进行。
政治合法性,既要追求政治常理,也要代入到一种社会—政治评价体系中。提及评价,至少有两种类型,一是他人评价,二是自我评价。民治要求对政府、政党的评价,须站在他者立场进行……政府、政党等政治实体,也很要面子,但很难想象会形成面子政府、面子政党和面子政治。为什么?因为他们面子的好坏、形象的高低掌握在选民之手,无论政治实体如何自吹自擂,通不过选民的手,也是白搭。
而非民治、或曰专制政治的评价体系,主要是一套自评价体系。伟大、光荣、正确、无坚不摧、不可战胜、全心全意等等高、大、全的口号,都是这一自我评价体系中最常见的词汇。很少能见到在那专制政治下,政治实体的自我评价体系对自己的认真反思、批评和检讨。在这里,他人评价很少用及,一旦人们迫不得已而展开对政治实体的他人评价,也要么是歌德风行,要么则意味着对抗的开始。为了尽量缩小他人评价的比例,扩大自我评价的成分,政治实体把什么舆论宰制、言路封锁、新闻限制等十八般兵器,招招都用于其中。
于是,所谓面子政治的土壤也就顺理成章地形成了。当他人评价能够满足面子政治的要求时,政治实体就不惜动员一切舆论力量,把丁点儿赞扬,千百倍地放大,甚至舆论天下、纪律民众。不过倘遇到来自公民的负面评价,也不惜动员一切力量,封锁消息、歪曲事实。这种情形,甚至还被美其名曰:“弘扬主旋律”、“促进社会和谐”……如此这般,政治实体总陶醉在自己所设计的美妙花环中。一旦遇到风吹草动,往往措手不及,面子政治也就面临无限难堪、尴尬和自我颠覆的境地。
一旦民意遭受涂炭,官意过分伸张,一种政治,往往沦落为面子政治。它对社会的危害,可谓罄竹难书!举凡政治造假、欺上瞒下、愚弄百姓、道德沦丧、人浮于事等等令人不齿的丑恶现象,每每来自这面子政治的“滋养”。不难想象,面子政治仍然风行的地方,民治的可怜和民意、民瘼、民生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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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租赁经营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终局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租赁经营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终局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1990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冀法(研)字第〔1990〕144号《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终局裁决的,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租赁经营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仲裁,或在发生纠纷后达成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仲裁的书面协议的,应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仲裁机关的裁决不服,均可向上一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仲裁机关作出的复议裁决及逾期未申请复议的仲裁决定,都是终局裁决。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终局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终局裁决的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的请示报告 冀法(研)字第〔1990〕144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上一级仲裁机关作出的复议裁决(决定)为终局裁决。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终局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在审判实践中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机关的裁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然,也包括终局裁决。
第二种意见认为:两个暂行条例都规定了当事人有选择纠纷处理办法的权利,即或者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条例规定: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中规定发生纠纷后由仲裁机关解决,或者合同中虽未规定,合同订立后或发生纠纷时双方达成申请仲裁书面协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受理该仲裁案件。当事人双方选择了仲裁解决纠纷办法的,对仲裁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上一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仲裁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终局裁决,即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当事人不服的,不得再行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条例规定,人民法院只受理合同中规定发生纠纷后由人民法院解决,或者合同中虽未规定,发生纠纷后,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我们同意第二种意见。
当否,请批复。
1990年9月7日


劳动部、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关于发布《有色金属行业矿山采选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等九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劳动部、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劳动部、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关于发布《有色金属行业矿山采选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等九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1994年8月12日,劳动部、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各地区公司及直属企业:
由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组织制定的《有色金属行业矿山采选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等九项劳动定额定员推荐性行业标准,经审查批准,现予发布。其名称和代号是:
1.《有色金属行业矿山采选劳动定额定员标准》LD/T65.1—94
2.《有色金属行业轻金属冶炼劳动定额定员标准》LD/T65.2—94
3.《有色金属行业重金属冶炼劳动定额定员标准》LD/T65.3—94
4.《有色金属行业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劳动定额定员标准》LD/T65.4—94
5.《有色金属行业半导体材料生产劳动定额定员标准》LD/T65.5—94
6.《有色金属行业钨钼及硬质合金生产劳动定额定员标准》LD/T65.6—94
7.《有色金属行业压力加工劳动定额定员标准》LD/T65.7—94
8.《有色金属行业机械加工劳动定额定员标准》LD/T65.8—94
9.《有色金属行业通用部分劳动定额定员标准》LD/T65.9—94
上述九项劳动定额定员行业标准的实施日期为1995年3月1日,其出版发行工作由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负责。